周三入v,谢谢支持正版,日六单更,晚上六点。
陆如云在圈内是出了名经久不衰的女神,演技和票房的代言人。
秦蓁蓁出道三年的当红小花,流量榜首,搁哪都是移动话题。
两人合作了一部剧,本该是双赢的局面,没想到收视惨淡,跌入谷底,两方粉丝相互甩锅,开始不甘示弱的叫喧,大有撕破脸皮一战到底的趋势。
微博,天涯论坛每天都被两家粉丝搅的腥风血雨。
就在众人都以为两位正主也水火不容时,秦蓁蓁发了条微博:今日天气甚好,适合干些疯狂的事情@陆如云。
随后陆如云回复:我们结婚吧@秦蓁蓁。
圈内好友:?
两家粉丝:??
众位看大戏的网友:???
食用须知:
1.同性可婚背景。
2.主角不是死对头。
3.先婚后爱,日久生情。
4.甜文,甜文,甜文。
5.微博:晋江小乌龟。
接档文[后会有妻]求预收。
轻松版文案:
新淮总公司的员工都知道新来的副总长得美艳但脾气不好,两个月没到的时间已经换了七个秘书,都是高高兴兴的进去哭哭啼啼的离开。
整个秘书室没人愿意顶上,副总助理无奈的开了内部招聘。
前来应聘的只有一个人,叫余笙。
余笙上班一个月平安无事,众秘书纷纷去讨教秘招,余笙茫然摇头,一口一个不知道。
众秘书自然不相信,决定午饭时间去偷听墙角。
办公室里:“笙笙,想吃哪个?好,别动,我喂你。”
众秘书:???
半响后她们: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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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经版文案:
十三岁时余笙领季木清回家,所有人都让余笙离季木清远一点,说季木清是养不熟的白眼狼,会反咬人。
余笙一概骂回去,拼命护着她。
二十七岁季木清领余笙回家,她发现众人说得对,她真的是只白眼狼,因为她只要看到余笙,就想将她,吞之入腹。